2020深圳加班津贴制度详解
深圳是全国著名的创新创业城市之一,也是高新技术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密集的地区,加班津贴制度一直备受关注。本文将详细介绍深圳加班费标准2020,以及工作日、周末和节假日的加班费计算方法。
一、深圳加班费标准2020
按照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加班费的标准应当按照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至两百之间计算。基本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绩效工资、奖金等津贴。
具体计算规则如下:
1. 工作日加班费:实行按小时计算,每小时按照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计算。
2. 休息日加班费:实行按小时计算,每小时按照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二百计算。
3.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实行按天计算,每天按照基本工资的三倍计算。
二、工作日、周末和节假日的加班费计算方法
除了应当按照以上规定计算加班费之外,还应当按照工作日、周末和节假日计算加班费。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 工作日加班费计算方法:工作日的加班时间在每天8小时以内的,按每小时基本工资的150%计算加班费;超过8小时的,超过部分按每小时基本工资的200%计算加班费。
2. 周末加班费计算方法:周末一律按照基本工资的200%计算加班费。
3.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计算方法:法定节假日加班一律按照基本工资的300%计算加班费,需要加入单位加班时间表内。
三、深圳加班津贴的其他规定
1. 休息日加班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在进行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加班时应当提前通知劳动者,并征得劳动者同意。
2. 加班不能排挤劳动者休假:用人单位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劳动者加班,也不得以加班为由排挤劳动者休假。
3. 法定节假日加班有缺勤不得支付: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时,如因私事或者其他原因,未到单位工作的,应当视同缺勤处理。用人单位不得为此支付劳动者加班费。
总之,在深圳,加班费计算按照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至两百之间计算,工作日、周末和节假日的加班费计算方法也不相同。用人单位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