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简介资料(讲包拯的故事简短200字)
包拯(公元982-1053年),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宋太宗端拱二年进士,任大理少卿、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后调任开封府知府、枢密副使。宋真宗时,以龙图阁直学士的身份入相,进参知政事,封魏国公。他秉性刚正,执法不阿。在开封任上刚直不阿,不畏权贵;他还忧国忧民,极富政声。他的政绩有:整治吏治、兴办州学、兴修水利、治理黄河、管理盐法等。 包拯秉性刚直无私、铁面无私,秉公执法而又不专权自用。包青天在开封府当差时公平公正,从不徇私讲情。包拯不喜经营产业,他的俸禄全部用来做慈善事业和资助贫民百姓。 包拯先后出任开封府尹、龙图阁直学士等职……1048年因病逝世。宋仁宗赵祯赐祭文御书“清慎勤公”四字,建立包公祠作为纪念;后人称他为“包青天”或“包公”;现在包公祠仍作为民间供奉之处。
一、清慎勤公
包拯少年时刻苦攻读,致力于学问,希望成为一位有道德、有学问的人。在学习上,包拯十分努力,曾经“夜读”到三更才睡觉,因此他的学业非常优秀,并很快得到了当时当朝宰相赵普的赞赏。包拯也的确很有才能。《宋史》上说他“少俊拔”、“兼通文史”、“风节卓卓”,并将包拯与古代清官廉吏和汉代名相萧何、曹参进行对比,说包拯“可谓清慎勤公矣”。 包拯一生在官场上做官已达30年之久,而他却没有一点腐败之气。
二、忠孝节义
包拯自幼丧父,母亲的抚养教育对包拯的影响很大。包拯幼年时,他的母亲就教导他说:“你的祖父和父亲都是国家的忠臣,为国家尽忠死节,你怎么能够不孝敬他们呢?” 包拯从小就谨记母亲的话,因此在日后的为官生涯中,始终恪守儒家忠孝之道。
三、为善不终
有一年,包拯的一位亲戚犯法被判了重刑,因没有盘缠进京上诉。包拯得知后立即派人送银两给亲戚。却被这位亲戚拒接说:“我之所以要贿赂你,是因为我们以前是邻居,如果你不帮我讨回公道、给我个好印象,将来恐怕连邻居都没得做了。”包拯听后大怒说:“好个不念旧情的人,你这样做会使整个家族蒙羞,也会给自己留下个不忠的坏名声啊!”包拯把亲戚的罪行告诉了上级,那个亲戚果然被流放到外地去了。此后便有了“一张银台旧吏”这个故事。
四、不忘本心
包拯曾经多次受到别人的贿赂,但他却不为所诱,秉公执法,从不徇私。当时的相府中有位很有钱的姓陆的大管家,他家开了一个聚宝盆,每天都能从盆里变出钱来。 一天他又变钱了,但不小心把一只金杯丢到了地上。包拯听到声音就走出来查看,看到金杯后就把它捡起来还给了陆管家。后来这件事被包拯知道了,他认为这个陆管家太贪了。于是对他进行处罚,并说:“我是个大官,你要是能将这个金杯换成银子也就罢了;如果换不成银子就是你的罪过。”陆管家知道自己得罪了包拯,连忙说:“这金杯本来就不值几个钱,要是用银子来换它肯定会吃亏的。”包拯听后心里想:你看我是个大官没错吧,但我还是要用法律来惩治你。
五、明断是非
包拯长大后,做了官,他办案断案,铁面无私。他母亲年老了,想吃鱼虾补身子。 一天,他正在厨房里做饭,只见一个差役抬着一条大鱼进了屋。包拯问明情况后,把那差役叫到跟前问:“你拿的是什么鱼?”那差役说:“我不是拿的鱼,我是专门送鱼进京给皇上吃的。”包拯喝道:“你犯了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