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配套设施建设费的收费标准及规定
介绍
城市配套设施建设费(以下简称配套费)是指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如公路、桥梁、公园、供水、供电等,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缴纳的费用。因为该费用涉及房地产行业,而房地产又是国民经济重要部门之一,因此引起了国家、政府和个人的广泛关注。支付方式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和管理法》,配套费的缴纳方式是由购买房屋的业主承担。根据规定,开发商必须在售房广告、售楼处、购房合同中,明确标注配套费用的金额。而购房者则需在买房之前交清配套费用,交纳后即可获得产权证。 除此之外,企业还需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向政府缴纳配套费用。对于企业而言,配套费并非是一笔小数目。因此,它是否公平收费也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收费标准及规定
对于配套费的收费标准和规定,目前每个城市都有不同的规章制度。在北京市,房地产开发商的收费标准为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七点五。而在广州市,按照建筑公摊面积计算,单价在每平方米四百元至六百元之间。在深圳市,则采取批准销许前的房地产整体竣工验收时,由市规划和土地资源委员会确定公示价格、买房者购买并交纳。 另外,2017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提出要优化和规范住房配套设施建设配套费,实行特定比例规定,统一标准比例不得高于房价的百分之五。 总体而言,目前配套费在各个城市设定不同的标准,且如此百花齐放的现象极大地打乱了全国的住房市场秩序。因此,国家政府有必要进一步加强配套费的标准并进行统一管理。唯有这样,才能真正确保全国住房市场健康公正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