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西省教师绩效考核工资标准
一、背景介绍
教师绩效工资是指根据教师的教学、科研、学科竞赛、教学成果和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绩效考核结果,给予教师的一种绩效奖励,是激励教师发挥职业水平、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教育质量的一种重要方式。自2007年起,山西省开始实行教师绩效工资制度,经过十余年的实践,已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
二、教师绩效工资调整情况
2022年起,山西省教师绩效考核工资标准有所提高,具体调整如下: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高等院校教师绩效考核工资标准提高至5400元/人年。
二、全日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资标准提高至4200元/人年。
三、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工资标准提高至3600元/人年。
四、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资标准提高至4800元/人年。
五、民办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资标准按市场竞争性原则进行确定。
三、教师绩效考核标准
山西省教师绩效考核以“教学业绩”、“教学质量”、“教学成果”、“课余工作”、 “学科竞赛”、“教育教学管理”六个维度进行考核,具体标准如下:
1. 教学业绩
教学业绩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学业成绩的提升情况,包括学生的通过率、优秀率、良好率等。
2. 教学质量
教学质量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情况,主要包括对学生知识、技能和情感的培养。
3. 教学成果
教学成果是指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所进行的研究和创新成果,包括论文发表、教材编写、教学方案或教学课件的制作等。
4. 课余工作
课余工作是指教师在学校、班级以及社会中所进行的与教学相关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各项工作。
5.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是指教师在其所任教科目或有关科目的竞赛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包括教代会、课本知识竞赛、活动设计比赛、科研成果奖励等。
6. 教育教学管理
教育教学管理是指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所承担的管理与规范工作,包括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班级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通过以上六个维度的考核,山西省对教师绩效进行全方位的量化和评价,以激励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总之,教师绩效工资是激励教师发挥职业水平的一种重要方式,其调整标准对于教师的职业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